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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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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助学班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的通知》(琼考〔2022〕1号)精神,原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琼考〔2020〕33号)将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废止后原已注册的考生还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调整到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专业计划课程考试。

按照以上要求,21级专接本实践考课程属于最后一次按照实践课程考核(课程目录见附件1)现收集助学成绩和课程成绩都没有分数或有分数但小于60分考生的实践考材料。逾期未提交实践课程材料或提交后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新的开考专业计划重新取得成绩,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此次实践课程考核材料提交。

 

我校21级专接本考生实践课程考核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6月20日至30日

二、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的范围

1.已上课,但未提交过实践考核材料的考生;

2.提交过实践考核材料,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三、考生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考生打开超星系统核查自己的实践课程成绩,附件1中课程助学分数或课程分数60分的考生,均须提交实践课程考核材料;

(二)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考核任务,形成书面材料;

考核内容及材料的提交链接具体看自考本助学班级群内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原通知链接:https://jxjyxy.hainnu.edu.cn/html/2023/kaoshengjihua_0609/8.html

 

附件1琼考〔2020〕33号文中最后一次按照实践课程方式考核课程目录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3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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